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

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..

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

http://goo.gl/URy8ZL

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9款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5/02/262.增資資金來源: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3.發行股數(如屬盈餘轉增資,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):盈餘轉增資3,350,531股,資本公積2,233,687股,合計總股數5,584,218股。4.每股面額:新台幣10元整5.發行總金額:新台幣55,842,180元整6.發行價格:不適用7.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:無8.公開銷售股數:不適用9.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(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):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配股 150 股及資本公積配股100 股,合計250 股。10.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:配發不足1 股之畸零股,由股東自除權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合併湊成一股之登記,其併湊不足之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(發放至元為止),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。11.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: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。12.本次增資資金用途:充實營運資金。13.其他應敘明事項:(1)本次配股率係依本公司104年12月31日流通在外股數22,624,810股減除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87,940股後計22,336,870股計算,嗣後如因本公司買回公司股份或其他原因,影響流通在外股數,致使股東配股率因此變動,擬授權董事會依股東會決議之分派總額,按除權基準日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,調整配股率。(2)擬提請股東會同意俟主管機關核准後,授權董事會另行訂定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。(3)本次增資相關事宜,如經主管機關審核必要之變更或因應客觀環境所需修正時,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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